第三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以下简称“慈展会”)定于2014年9月19日-22日在深圳举办。目前,慈展会已成功举办两届,第三届慈展会将进一步创新展会模式,实行“以会为主、以展为辅”的办会思路,围绕“慈善·助推社会进步”这一主题,致力于搭建公益慈善资源全要素撮合对接服务平台提升展会交流、洽谈、对接、合作的实际成效。

为尽快开展慈展会的招展工作,“第三届中国慈展会报名启动仪式”于2014年5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00-10:30,在深圳市民政局三楼会议室举行。活动就第三届慈展会亮点、中国公益项目大赛新亮点及展会报名流程等向社会进行发布,共同为慈展会拉开序幕。

慈展会是由民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和中国慈善联合会共同主办的国内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慈善盛会。在各地民政部门的积极参与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慈展会已成为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风向标,已成为推进现代慈善事业的重要载体和有益形式,成为推动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我们热忱地欢迎所有关注和参与中国公益慈善行业发展的组织和个人亮相本次国家级行业盛会,这里将成为贵方展示风采、寻求合作的最佳舞台!

一、 参展主体与形式

“参展参赛,双参互动”——第三届慈展会对于同时申报慈展会参展和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参赛(以下简称“项目大赛”)的参展主体,主办方将优先考虑其参展,并在参展入选成为参展方后,提供“双参证”(有别于慈展会参展方的参展证)和“双参证书”。参展方凭借“双参证”,将优先获取展会现场各类高端会议的参与资格。

与此同时,已成功申报参展或参赛(特指参与项目大赛)的公益项目将自动纳入第三届慈展会公益资源交流对接工作之中,并参与各类推介活动。

各参与主体资质类别和可参与形式具体为:

政府机构可参与公益资源交流对接、参展申报、展会交流活动及“1+N”会议;

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可参与公益资源交流对接、参展申报、参赛申报、展会交流活动、公益集市、“1+N”会议及社会创新之旅;

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拥有CSR(企业社会责任)实践和公益慈善类项目等业务的单位或属于公益慈善类的组织可参与公益资源交流对接、参展申报、参赛申报、展会交流活动、公益集市、“1+N”会议及社会创新之旅;

港澳台地区相关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可参与公益资源交流对接、参展申报、参赛申报、展会交流活动、公益集市、“1+N”会议及社会创新之旅;

民政部门已登记备案的公益类组织包括社区备案的社会组织,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设立代表(办事、分支)机构或获得政府许可可在华开展公益慈善项目资助、实施或研究工作的国际性公益组织,可参与参展申报、参赛申报、展会交流活动、公益集市“1+N”会议及社会创新之旅;

无登记注册,有民政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推荐的基金、志愿者团队及临时性服务组织可参与公益资源交流对接、参展申报、参赛申报、展会交流活动、公益集市、“1+N”会议及社会创新之旅;

*无登记注册,有民政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推荐的参展方须出具加盖推荐方公章的推荐信,格式自拟;

个人可参与公益资源交流对接、参赛申报、展会交流活动、公益集市、“1+N”会议及社会创新之旅。

二、 参展申报说明

(一) 参展申报流程

1、申报阶段(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7月20日)

参展主体须在慈展会官方网站注册(慈展会官网右上角)后,根据实际情况与需求填写各类参展申报表单,包括:参展申报(含参展补贴申报)、参赛申报、资源交流对接申报、展会交流活动申报(5月底开放)、“1+N”会议申报(5月底开放)、公益集市申报(6月开放)、社会创新之旅(6月开放)、招聘信息发布(6月开放)。

慈展会官方网站在线注册和申报系统开放的时间为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7月20日(项目大赛申报系统将于2014年6月30日关闭),逾期主办方原则上不再受理参展申报。(注:如遇信息不畅、网络不便等原因而无法按时通过在线系统申报之特殊情况,主办方会酌情考虑、另作安排。)

2、审核及初步确认阶段(2014年8月10日至2014年8月22日)

主办方在对参展主体所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筛选和统筹后,拟于2014年8月10日前分批公布相关入选名单。其中,入选评选主要考虑五个方面的因素:

参展主体必须从事公益慈善事业;

参展主体在业界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参展主体对行业发展有正向引导作用;

参展主体项目数量在各地区间相对平衡;

参展主体在服务领域间相对平衡。

主办方在公布相关入选名单后,会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入选方发送确认邮件及附件《第三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参展责任书》(以下简称“《参展责任书》”)。参展补贴、展会交流活动、“1+N”会议、公益市集和社会创新之旅将另行通知。

入选方负责人须在《参展责任书》上签字、并加盖组织公章(或推荐单位公章),扫描后以邮件附件形式于2014年8月22日前发送至主办方指定邮箱。与此同时,入选方须于8月22日前交付参展押金(展后退回,另行通知)。逾期未完成以上步骤者视为自动放弃,恕主办方不另为其保留参展入选资格。

参展主体在有关部门审核出不良记录或不符合参展条件的,经媒体曝光或被投诉有违参展条件的,经核实后,主办方将取消其参展资格。

以主办方收到《参展责任书》时刻为准,参展主体至此正式完成参展申报工作。

三、 参展展务说明

1、参展押金

为确保展会顺利进行,防止展会资源浪费,第三届慈展会将收取每家入选参展方一定金额的押金,展会结束后,押金将全额返还,相关信息另行通知。

2、参展补贴

主办方特设一定金额的参展补贴,用于支持部分社会组织参展。补贴范围包括布展费、交通费和食宿费。主办方会综合考虑组织成立时间、所在地域、参展预算和以往参展情况等因素后确定补贴资格和具体发放金额,发放标准另见官网公告。

主办方鼓励有能力承担大部分参展费用的社会组织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将参展补贴提供给其他更需要资助,以及处于发展初期的社会组织参展。

四、 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www.cncf.org.cn

官方热线:0755-12349

E-Mail:cncf@cncf.org.cn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cncf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