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8日上午9:30,由中央统战部、全国政协民宗委、国家宗教局联合举办的“2011宗教界人士迎春茶话会”在北京金台饭店举行。茶话会由国家宗教局副局长蒋坚永主持,全国政协民宗委主任田聪明作重要讲话,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法师,全国人大常委、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张继禹,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洪长有,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天主教爱国会副主席兼主教团秘书长郭金才,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基督教协会会长高峰等代表五大宗教团体先后致辞,表达了对宗教界同仁及朋友的美好祝愿。随后,茶话会还安排了精彩的文艺节目。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法师发言
同日下午3:00,为了积极响应联合国第65届大会通过的关于设立“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的决议,由我国五大宗教团体联合举办的“倡导宗教和谐座谈会”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举行。会上首先宣读了由五大宗教团体共同拟定的《倡导宗教和谐共同宣言》。宣言中指出,宗教“对国际政治和世界事务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倡导宗教和谐“是各个宗教适应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的必然要求。”五大宗教团体一致同意,在每年2月的第一个星期或者前后,佛教寺庙、道教宫观、伊斯兰教清真寺、天主教和基督教教堂,按各自传统或方式,传达不同宗教间和谐与善意的信息,以更好地倡导宗教和谐理念。随后五大宗教团体代表分别发言,表达了对《共同宣言》的支持以及对促进宗教间和谐的愿望。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法师在发言中提到,党和政府积极倡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然而,“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宗教和谐”。佛教的和谐思想,集中体现在对一切众生的珍视上;佛教的和谐境界,集中体现在由于体证自他不二而生起的“无缘大慈,同体大悲”上;佛教的和谐实践,集中体现在尽职尽责、服务社会,乃至践行五戒十善、广行六度四摄上。透由如上这些角度,阐发了佛教圆融思想对于促进宗教和谐的积极作用。
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黄信阳道长在发言中,引用《道德经》里的话“知和曰常,知常曰明”,来说明在促进人内心和谐、社会和谐以及人与自然和谐方面有着很多宝贵的资源;引用《国语》中的话“和实生物,同则不继”,来说明不同事物之间和谐相处,才具有欣欣向荣的生命力;引用《老子想尔注》里的话“道贵中和,当中和行之;志意不可盈溢,违道诫”来说明道教所追求的境界,乃以“中和”为贵。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阿地里江·阿吉克力木在发言中,重点阐述了伊斯兰文化与宗教和谐之间的关系。《古兰经》说:“你们当崇拜真主,不要以任何物配他,当孝敬父母,当善待亲戚,当怜恤孤儿,当救济贫民,当亲爱近邻、远邻和伴侣,当款待旅客,当款待仆人。”在先知默罕默德看来,人类因为有着共同的祖先而享受平等的权利,并把爱人升华到信仰的境界。在阿拉伯穆斯林当中有一句几乎家喻户晓的“圣训”:爱人如爱己,方为真信士。不仅如此,伊斯兰教还赋予人们选择宗教信仰的自由。《古兰经》中说:“对于宗教,绝无强迫”,“你们有你们的宗教,我也有我的宗教”。 阿吉克力副会长还提到了阿拔斯王朝前期(公元750年~850年)掀起的著名的“百年翻译运动”,把大量不同文明的书籍译成阿拉伯文,为东西方文化的交流做出了重大贡献。
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主席、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副主席房兴耀主教在发言中提到,“爱”是天主教的核心教义。天主教第一条诫命就是:你当全心、全灵、全意爱天主,这是最大的诫命;第二天诫命与第一条相似,你当爱人如己。房兴耀主教引用已故宗怀德主教的话说:爱是全部福音的精华,爱超越一切,爱是诸德的灵魂,爱满全一切,爱永存不朽。
中国基督教协会会长高峰在发言中说,基督教是崇尚和谐的宗教,是一个蕴育着和好、和睦、和平信息,传扬爱的宗教。福音的核心和基督教神学的主题,就是借着耶稣基督的救赎,实现神与人的和好,人与人的和睦,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以及人们内心的和谐平安。《圣经》中说:“劝人和睦的,便得喜乐”,“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高会长还提到了基督教伦理中的一条黄金规则: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你们也要怎样待人。
五大宗教代表分别发言之后,国家宗教局宗教研究中心主任张训谋介绍了《中国五大宗教论和谐》一书初版的缘起和过程。这本书是由五大宗教及宗教研究中心的教职人员、专家学者共同编写而成,详细地论述了五大宗教的和谐思想与理念。每部分内容都包括该宗教的和谐观、荣辱观、经典摘编,以及名篇选编,这部著作也集中体现了宗教界为社会和谐理论的贡献。
最后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作了《共同谱写宗教和谐新篇章》的发言。在这篇发言中,王局长提到,宗教作为一种价值系统和社会现象,涉及个人、群体、社会和国家等诸多层面,与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问题相互交织,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宗教和谐作为处理宗教关系的新境界,需要统筹协调涉及宗教的各种关系,不仅要努力实现宗教内容的和谐,还需要努力实现宗教与自身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现实环境的共融。具体来说,则分为以下六个方面:一是促进政教关系的和谐,二是促进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关系的和谐,三是促进宗教与宗教之间关系的和谐,四是促进宗教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和谐,五是促进宗教对外关系的和谐,六是促进宗教内部的和谐。